| 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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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1 08:09 文章来源:海南省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一、需参检的企业
凡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含台港澳)常驻办事机构。
二、联合年检时间
2008年3月17日—6月3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其中:
1、网上上报审核时间:3月17日至6月30日
2、联合办公复核时间:5月1日至6月30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30
三、联合年检方式
全省参检企业统一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其中:
1、海口市参检企业实行电子签章,使用UK登录
2、其它地区参检企业不实行电子签章,使用普通登录
四、指定审核部门
海口、五指山、陵水、定安、屯昌、琼中、保亭、白沙、乐东、澄迈、临高、昌江等地区的参检企业应在网上指定的审核部门:省级审核部门。
三亚、文昌、万宁、儋州、琼海、东方、洋浦地区的参检企业应网上指定审核部门:当地审核部门。
其中:外汇部门(只在三个联合年检办公室办公):三亚市联合年检办公室负责三亚地区企业参检,儋州市联合年检办公室负责儋州、洋浦地区企业参检,省联合年检办公室负责其它地区企业参检。
五、年检复核地点
海口市、五指山市、陵水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保亭县、白沙县、乐东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将年检纸质材料直接报送省联合年检办公地点:海口市海府路亚希大厦19楼1906室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其它地区的参检企业应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当地联合年检办公室所在地。
外汇年检审核部门。三亚地区企业指定:外汇管理局三亚市中心支局;儋州、洋浦地区企业指定:外汇管理局儋州市支局;其它地区企业指定: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六、复核纸质材料(未使用电子签章的企业提供):
(一)商务部门
1、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
2、“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统计登记证明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工商部门
1、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4、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办理社会保险的材料
5、验资报告原件(仅限应在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三)财政部门
1、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2007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决算报表由会计师事物所提供)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四)国税部门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注册证)副本及复印件
3、2007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还须提供总机构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总机构通过年检的有效证明。
(五)地税部门
1、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外汇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批准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5、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外汇审计)
6、验资报告
7、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及签约情况表、变动反馈表复印件(仅限有外债的企业提交)
咨询电话:65342064(3月17日—6月30日)、65330040(5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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