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2009-03-23 10:13  文章来源:外国投资管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一、需参检的企业
凡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含台港澳)常驻办事机构。

二、联合年检时间
2009年4月1日—6月3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其中:
1、网上上报审核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
2、联合办公复核时间:5月1日至6月30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30
三、联合年检方式
除工商外的其他部门的年检统一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工商部门年检系统网址:http://wznj.saic.gov.cn/saicwznj/jsp/index_main.html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其中:
1、海口市参检企业实行电子签章,使用UK登录
2、其它地区参检企业不实行电子签章,使用普通登录

四、指定审核部门
外汇部门:三亚地区企业在网上指定的审核部门为外汇管理局三亚市中心支局,其它地区企业的审核部门为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财政部门:网上审核部门为公司注册地所在市县的财政局。
其他部门的年检:海口、三亚、文昌、万宁、儋州、琼海、东方、洋浦地区的参检企业在网上指定到当地审核部门;其他市县的参检企业在网上指定到省级审核部门。

五、年检复核地点
海口市、五指山市、陵水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保亭县、白沙县、乐东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将年检纸质材料直接报送省联合年检办公地点:海口市海府路16号亚希大厦19楼1906室。

财政部门:公司注册地所在市县的财政局。
外汇年检审核部门:三亚地区企业年检复核地点在外汇管理局三亚市中心支局;其它地区企业在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六、复核纸质材料(未使用电子签章的企业提供):
(一)商务部门
1、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
2、“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统计登记证明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工商部门
详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的要求。

(三)财政部门
1、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决算报表由会计师事物所提供)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2008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四)国税部门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注册证)副本及复印件
3、2008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还须提供总机构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总机构通过年检的有效证明。

(五)地税部门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分支(办事)机构还须提供总机构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总机构通过年检的有效证明。

(六)外汇部门
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下载软件,然后利用软件提交电子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提交完毕后,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并盖企业公章,连同《外汇收支情况审核报告》送交外汇局。
咨询电话:65342064(4月1日—6月30日)、65330040(5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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